2025年8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了最新版RoHS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6572-2025《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并于8月22日公开了标准全文。
新标准将从2027年8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考虑到企业需要时间消化现有库存,特别设置了过渡期:凡在2027年8月1日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继续销售至2028年8月1日。
根据第一修改单要求,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及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四项邻苯二甲酸酯被纳入管控,测试标准同步更新为GB/T 39560系列。至此中国RoHS管控物质增至10种,与欧盟保持一致。
新增电器电子产品分类及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
电器电子产品分I、II两类,予以分别管控。
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
根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及《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要求,目录内产品须从国推自愿认证或自我声明中择一完成合格评定。
将标识要求纳入强制性标准
备注:标志内数字“10”应随产品实际环保使用年限调整
增加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
本次修订新增了“有害物质”、“环保使用期限”、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及“应用例外”4项术语和定义,同时删除了“限用物质”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技术支持文档保存期
新标准规定了技术文档保存期应自产品停产后不少于新标准要求技术文档保存期限自产品停产后不得少于3年。